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民政厅启动风雹洪涝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内蒙古新闻网  13-07-03 09:0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6月30日下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达拉特旗、乌审旗出现强降雨过程并伴有冰雹,东胜区2小时雨量达到57毫米,冰雹持续8分钟,冰雹最大直径1.5厘米,暴雨形成严重城市内涝,棚户区进水严重。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出现最大降雨量103毫米,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截至7月1日16时30分统计,此次灾害共造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等6个旗区的4.43万人受灾,死亡17人,失踪2人,转移安置100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210公顷,绝收50公顷;倒塌房屋15间,严重损坏房屋1间,一般损坏房屋60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80万元。

  灾情发生后,自治区民政厅连夜核查灾情,第一时间汇总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并于7月1日早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并紧急下拨救灾棉被褥1000套、折叠床200张。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连夜调拨救灾帐篷110顶、棉衣50套、棉被400套、折叠床50张及饮用水和方便面等食品,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7月1日10时40分,自治区民政厅紧急启动自治区四级救灾应急响应,要求受灾地区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记者 侯利珍)

[责任编辑 赵静 ]

嘎查自办那达慕
绚丽·鄂尔多斯
异彩纷呈皮画展
田间学校
内蒙古进入旅游旺季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游牧文化成拍摄焦点
多彩西乌珠穆沁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