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内蒙古各盟市全面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对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就业援助,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自主创业。今后3年,内蒙古每年将从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职位(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帮助他们及时就业。
内蒙古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民工在城镇就业、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农牧民工享受同城同工同酬待遇。充分发挥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转移就业示范点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劳务输出品牌,扩大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同时,内蒙古还规范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失地农牧民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建立健全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重点帮扶、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就业回访、岗位储备等制度,及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适度开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据了解,内蒙古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和扶持建设项目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优先招录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当前,内蒙古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压力依然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没有缓解,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有待提高。(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