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8月5日起呼和浩特部分小街巷通行方式改变
内蒙古新闻网  13-07-26 09:3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为了充分发挥首府小街巷的微循环作用,从8月5日起,姑子板巷等小街巷将改变通行方式,广大驾驶员出行时需提前规划路线。

  从8月5日起,姑子板巷全线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乌兰恰特东街全线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迎宾南路与乌兰恰特东街丁字口为界,以北(新华大街至乌兰恰特东街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以南(中山东路至乌兰恰特东街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文化宫街与中山西路丁字路口,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通行,允许机动车由北向西右转弯通行;东口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直行,允许机动车由东向北右转弯,允许机动车掉头;西口禁止机动车掉头,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直行,允许机动车由西向北左转弯。为了让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交管部门将在以上路段、路口设置交通信号设施,同时安装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违章车辆。(记者 艾文涛 通讯员 狄永红)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锡盟举办中蒙俄商...
百人四胡演奏
月亮小镇露营大会...
关爱农民工子女
草原白马文化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舞动中国梦
采摘金杏看美丽青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