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二连浩特市公安局积极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依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真正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公开执法程序。各执法办案部门不仅要将相应的法律法规、办案程序公布上墙,而且要对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的管辖范围、执法职权、立案标准、不立案依据、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鉴定结论等予以告知;对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对违法嫌疑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对违法嫌疑人传唤和拘留的处所、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鉴定结论等予以公开,使民警从思想上、实际办案中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理念,也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公开执法进度。每一起案件的发生及办理,都会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及时公开执法进度是公安机关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因此,各执法办案部门要在不妨碍案件正常办理的基础上,将办理的案件进度,特别是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进度从立案、刑拘、逮捕、移送起诉等环节予以公开,做到快侦快破,快结快诉,不留后患,让受害者满意,让社会各界放心。
公开执法结果。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求办案民警应当将收集的证据、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裁量标准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及时告知案件当事人,使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陈述与申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将隐性公正转化为显性公正,保障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使公平正义的结果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
公开执法文书。各执法办案部门民警在办理案件中,每一起案件的每一环节都要制作法律文书,采取的强制措施也要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并及时送达。执法文书的公开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杜绝了执法活动中出现滥用法律的现象,树立了公安机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