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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游者须履行文明出游义务
 

  随着国庆黄金周的到来,文明出游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应当履行文明出游的义务,更是引发了广泛热议。

  《旅游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关于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自治区旅游局质量管理处调研员王向阳介绍说,中央文明办与国家旅游局2006年10月公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这次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要求旅游者要履行文明出游的义务,就是强调每一位旅游者在享受相关权利的同时,也要做到文明旅游。为贯彻执行好《旅游法》,自治区旅游局已多次组织全区旅行社进行了培训。”王向阳说。

  内蒙古众信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曲作武说,《旅游法》第四十一条明确提出,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为此,旅行社要求每一位旅游者在报名的时候都要仔细阅读《旅游注意事项表》并承诺做一名文明的游客。在外出旅游时,旅行社也要求导游随时提醒大家注意细节问题。“多年的从业经历让我感到,只要我们工作人员工作做到位,我们内蒙古的游客外出旅游时秩序是非常好的。”曲作武说。内蒙古中国旅行社总经理孟翠珍告诉记者,最近旅行社已经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打印成宣传单,放入游客出团说明书中。“我们还要把它们印成小册子发给旅游者,连同《旅游法》一起做好宣传,号召每名旅游者都做中华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孟翠珍说。 (记者丁燕)

[责任编辑 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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