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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环保交管联手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内蒙古新闻网  13-11-27 08:3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交警在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本网讯(记者 范悦怡)“环保标志必须有,如果没有可以到指定地点免费办理。”11月25日,记者在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玉泉区点看到,环保和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对问题车辆驾驶人进行耐心的解释,这是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在今年联合进行的第二阶段路检路查工作。

  据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的路检路查同去年相同,分别在市内四区设立四个检测点,主要检测对象为黄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以及严重冒黑烟车辆。在今年8月进行的第一阶段的路检路查中,共查处问题车辆100余辆。本次检查为期三个月,目前玉泉检查点已检查2000余辆车,处罚100多辆。在检查中,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的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取得环保黄色标志的机动车、明显冒黑烟车辆、经路检路查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同时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按照违章车辆处理,由交警支队进行处罚。

 鑫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车辆进行检测。

  据悉,为有效控制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呼和浩特市大气环境质量,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我市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目前,呼和浩特市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环保标志管理。根据相关要求,对在用机动车全部进行环保年度检验,对排气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在公安不予办理安检手续。同时,对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除去保障城市生活运行的车辆外),早7:30至晚21:00禁止在二环路以内行驶。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求车主到具有二级以上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经维修合格后,方可核发环保标志。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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