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2013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区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内蒙古临储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
按照《通知》精神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11月24日,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要求相关直属企业将国家临储收购质价政策张榜公布,同时协调自治区粮食局和农发行内蒙古分行,提出先行启动中储粮直属库、分库进行收购。经3家共同研究并报自治区政府同意,确定105家中储粮直属库、分库(含租赁库点)为内蒙古地区2013年国家临储玉米、大豆首批启动库点,自11月25日起开始临储玉米和大豆收购。首批启动收购库点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将通过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收购点做到粮食标准及质价政策上墙,标准样品上台,积极为售粮农民提供烘干、清杂等服务,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首批临储收购库点启动后,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自治区粮食局和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将按照《通知》要求,陆续启动其他非中储粮收储企业开展临储玉米和大豆收购。
据了解,玉米和大豆临储收购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在截止日之前,临储收购企业将按照挂牌价敞开收购农民粮食,做到不限收、不拒收,应收尽收。(记者 彭婕 通讯员 王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