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物流园,2013年预计销售收入超过一百亿元,将实现“百亿”园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园区全部建成后,每年可上缴税金1亿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朱浩宇摄
“真切感受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2600万元贷款为企业做大做强注人了一股活力,对我们来讲如久旱逢甘露!”11月27日,内蒙古蒙犇有限责任公司田庆军的一席话,道出了兴安盟所有非公企业企业家们的共同感受。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作为欠发达地区,我们要牢固树立服务非公企业就是推动发展的理念,让非公经济“坐正席、唱主角”,促进非公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让非公经济领跑县域经济发展”兴安盟委书记苗银柱深思熟虑地说。
作为欠发达地区,兴安盟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改革发展、富民兴盟的战略任务来抓,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调研100家私营企业、走访1000个个体工商户等“两个一”非公经济大调研活动。通过走访调查,查找了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各类问题,参照自治区“70条政策”,结合兴安盟实际,出台实施《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破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在财政投人、税收减免、金融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放宽市场准人、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推行无障碍准人、无刁难审批、无推诿办事。凡是国家和自治区下放到盟级的审批权,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兴安盟一律下放到旗县市;凡是国家和自治区没有设置行业市场准人门槛的,兴安盟不另行设置;凡是国家和自治区没有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兴安盟一律不得另行收取。
———设立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盟本级筹措3亿元,集中用于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劳动密集型等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支持。
———设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盟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
———设立贡献突出企业奖励资金。盟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2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贷款额度大、存贷比高、授信用信大、当年新增贷款多的金融企业;纳税多、增幅大的企业;投资额度大、成长性强的招商引资企业;国家和自治区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和自治区民营企业50强的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名牌产品、自治区著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的企业。
———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盟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进和支持高科技人才来兴安盟创业发展。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在兴安盟境内经营的现有和新办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一切税费;对小微企业实行每月扣除2万元经营收人后征收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重点企业提供土地优惠。重点企业用地挂牌价高于旗县市政府与企业协商价的部分,允许旗县市政府返还给企业,推动招商引资企业和更多更好的项目尽早落地,以小的代价换取更大的回报。
8条政策措施的出台,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兴安盟非公经济企业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家中小企业都表现出十足的信心,纷纷认为迎来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的春天,他们说有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不再是梦!(记者 胡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