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要“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大举措。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是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导向作用的必然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各类经济技术资源的决定性环节。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过程本质上就是科技资源配置的过程,市场利益的直接刺激,市场价格、供求信息的直接引导必然决定其向研发效率最高、研发成本最低、研发效益最好、成果转化最快的领域、环节、团队流动和配置,从而促进技术创新更好地与经济相结合。市场对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化利益实现机制引导高素质研发人员和团队向能发挥创造性潜能的项目集中,推动研发工作在充分实现研发人员自身价值的同时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创造出更多成果。二是市场化需求导向机制引导技术研发经费向高效益的研发项目和环节配置,为科技财力要素与创新主体相结合提供商业模式,促进研发经费流向产出效益高的研发平台,提升使用绩效。三是市场化物力支撑机制推动科技物力资源要素与项目高效对接,为科技物力资源要素提供良好使用条件和环境,提高流动性与共享性,减少重复购置等浪费现象,促进科技经费节约和使用效率提高。四是市场化科技信息传递机制和成果评价交易机制为成果转移提供交易平台,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二,我国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都与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有关。一是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过度行政化。相关行政机构掌握着大量科技资源,而且把科技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放在经费分配、项目具体运作、费用开销控制等方面,对技术创新目标和战略重点的市场导向把握不够,也不善于运用市场化激励手段提高创新效果。二是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偏重供给导向。政府科技管理和资源调配的主要方式是制定实施向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公共资金资助的政策,这些政策大多集中在激励技术研发、推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供给方面,而在支持创新技术和产品开拓市场、培育商业模式方面的政策则明显不足。三是技术创新成果评价存在主观随意性。对研发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是推进技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对技术创新成果的评价主要是定性评价,缺乏综合、定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存在重论文、重职称、重评奖而轻产业化和市场化现象,主观随意性大,难以准确、系统反映技术创新成果的客观性实用性,是造成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较低的重要原因。
第三,贯彻《决定》精神,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创新资源科学化管理和高效利用机制。改革技术创新项目运作和经费分配方式,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除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外,其他项目主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政府实行间接管理,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和严格的项目验收标准。健全技术创新成果审核评价办法,构建导向明确、有效激励的评价体系,建立以创新进度、创新质量、产业化发展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机制,促进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和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新华社北京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