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内蒙古专门制定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1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检查烟花爆竹旺季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检查中,将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库区的“四防”(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法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储存、经营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库房内是否存有超标、贴牌、假冒、不合格产品,以及将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规划布置是否合理,与居民居住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无“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周边50米范围内无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春节期间(经营旺季)按规定实行专店经营;有无当场试放烟花爆竹,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行为。(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