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锡林郭勒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亮丽风景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风景线

  让学有所供,东乌旗认真落实各项扶困助学政策。为了不让贫困成为寒门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障碍,2014年,东乌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能让贫困地区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指示精神,落实了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截至目前,东乌旗落实各级各类扶困助学资金共计1234.49万元,惠及学生28425人次;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40.77万元,惠及学生426名;发放自治区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等学校救助资金177万元,惠及学生51名;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交通补助资金3.2万元,惠及学生50名。惠民政策让贫困农牧民家庭孩子的命运由此改变,使决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承诺落到了实处。

  强和谐发展之基:让贫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

  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在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着突出作用。2014年,东乌旗以让人民满意为宗旨,紧抓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工作,使民政工作呈现新亮点。

  牧区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推进实现了老龄牧民老有所养。 

  低保民主评议会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都纳入到扶助体系中。 

  让贫有所扶,东乌旗重点推进城乡低保工作。2014年,东乌旗城乡低保标准从上年月人均550提高到了610元,城镇城乡低保补差标准达到426元,牧区达到384元。截止到目前,东乌旗城镇低保累计保障25892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1172.92万元;牧区低保累计保障22677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902.96万元,同时,东乌旗进一步规范牧区五保供养工作,在全旗范围内进行牧区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查,切实保障了五保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牧区低保,将现有牧区五保供养对象44人的供养标准均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100元。此外,东乌旗为特困供养(五保和三无)人员共81人发放了每人每月1100元的供养救助,为34户生活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支出救助金5.15万元。

  让难有所帮,东乌旗大力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14年,东乌旗共救助717人,支出救助资金170.35万元(其中城镇医疗救助共救助45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6.27万元,牧区医疗救助共救助263人,支出救助资金64.08万元),共为99名患者发放“爱心工程”大病救助金223.8万元(其中城镇大病救助57人,共支出126.75万元,牧区大病救助42人,共支出97.05万元)。

  作为东乌旗民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今年全面开通运行。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后,过去凭单据集中救助将改为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民政部门定期结算形式,免除了往返报销环节,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医疗救助对象办理救助手续复杂、费用结算繁琐的问题,困难群众在得到医疗救助时更为便捷。同时,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开展后,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障的无缝隙衔接。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将东乌旗人民医院、东乌旗蒙医医院和满都宝力格镇中心卫生院确定为首批定点医疗单位是,服务范围覆盖牧区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城乡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为广大群众“看病难”破冰。

  让困有所助,东乌旗对困难人员实行社会救助。对于孤儿东乌旗提高其生活补助标准,将现有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1900元。对于流浪乞讨人员,东乌旗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站,使救助管理工作信息畅通,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最新统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人次,提供衣帽、被子、鞋、手套和围巾30套,发放救助金1.97万元。

  对于老龄人员,东乌旗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东乌旗将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惠及范围逐步拓展到服务全社会所有老人,百岁以上老人、90周岁以上老人、75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分别达到600元、300元和100元,全旗2258名高龄老人全部享受到了这一福利,对重病、重残、失能、失智的低保家庭老人在纳入医疗救助实行住院和门诊药费报销以外,每人每年发放500元日常医疗救助,并为他们建立了健康档案。同时,东乌旗重点建设社会福利院、牧民养老中心、额吉淖尔镇牧区互助养老公寓、道特淖尔镇牧区互助养老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并探索“公建民营”模式开展“医养型”养老中心,积极推进民办机构养老模式,为失能半失能、重病、慢性病老人提供服务,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临终关照等服务。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后,政府不仅从服务提供者变为服务监督者,还实现了投资方向的战略转变。养老机构的日常运营费、小型设施建设费均由社会经营者投入,并且每年社会经营者将缴纳一部分运营收入,用于购买为老服务。在此基础上,西乌旗完善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苏木镇依托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具有一定规模、功能较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送进家门和走出家门的社区居家服务;在翁图社区、满都胡社区各设立了20张床位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4年新建牧民养老中心时整合资源,建60张床位的巴彦额日和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即将投入使用;与全盟联网的“12349”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服务中心已建成正在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为老年人开通医疗救助、康复保健、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

[责任编辑 魏莉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