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在广泛联系群众、充分代表民意、有效集中民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人民意愿转化为国家意志,是全国人大的神圣职责。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之际,“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宏图大展,经济新常态轮廓日趋清晰,社会各界对国家未来高度关注,对本次会议充满期待。“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一年之计在于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全面依法治国不是提出个理念、制定个文件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要真抓实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了“快车道”。人大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要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人大各项工作都离不开“民生”,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督,都离不开“民生”两字。人大代表的工作要更好地“代表”老百姓。“社会有所呼、人大有所应”。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医疗、环境污染、社会养老、公共教育等一系列关涉民生的议题,都要求人大代表们有所关注、有所反映。民生问题大如天。如果每年能抓住几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加以推动解决,那么人大代表的工作就是有成效的。各级人大代表要坚持不懈地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郭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