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媒体文萃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屋顶盖房太任性
内蒙古新闻网  15-05-08 15:0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文/刘根生 画/沈海涛

  “我们小区有人在楼顶违规盖房,这不仅影响居民楼的采光,也损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这事有人管吗?”5月4日,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澳华城市花园2号楼住户李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此事。(5月6日《北方新报》)

  可能很多业主会这样想,花自己的钱,在自家的房顶上盖房子,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别人无权干涉。乍看起来,这样的想法颇有几分道理,其实不然。

  根据相关法律,开发商在开发时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建筑面积多大、楼层多高、容积率多少,甚至包括在什么位置有哪些附属设施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是城市建设统一布局、规范发展的需要。因此,业主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的楼顶盖房,不仅影响了小区的形象,而且影响房子安全,属于典型的违建行为,应当立即终止。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屋顶是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因此,如果楼顶平台不符合认定为某一专用部分的条件,任何业主都无权单独使用。

  如今,随着城市的发展,不少居民都搬进了漂亮的小区,居住条件获得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业主还应该有点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切莫任性在楼顶盖房。

[责任编辑 张睿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