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楼房保温材料起火 乌海消防迅速排险扑救
内蒙古新闻网  15-07-27 11:2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楼房保温材料起火 乌海消防迅速排险扑救

  7月21日10时20分,乌海市海南区幸福小区21号楼发生火灾,情况紧急。接到派警后,乌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海南区一中队立即出动两辆水罐消防车及十名消防官兵赶往火灾现场。

  10时34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指挥员立即命令警戒小组对周围过往车辆进行警戒。同时派出侦查组对灾情进行侦查,经侦查组侦查后发现起火物为住宅楼侧面墙面保温层,火势正处于发展阶段,并且还在不断向墙体上方蔓延,如果不及时扑救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果断下令:灭火组从4吨德国曼水罐消防车利用车载卷盘水枪进行灭火,15吨泡沫水罐联用消防车在旁待命。安全员时刻观察现场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报警。命令下达后,消防官兵迅速展开灭火行动,经过中队官兵10分钟的努力,大火成功被扑灭。随后,消防指挥员继续带领战斗员进行仔细检查,在确认没有复燃迹象后,消防指挥员下令整理器材撤离现场。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当中。记者金树泉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张睿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