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内妇发16号《关于选举出席内蒙古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自治区妇联第十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后,市妇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配合自治区妇联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市妇联根据自治区妇联的相关要求,三次召集全体机关人员开会讨论,研究制定了《通辽市选举出席内蒙古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自治区妇联第十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确定名额分配,指定专人负责上报材料等各项工作,使得筹备工作分工明确,井然有序。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充分做好大会前期工作,市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层层制定方案,落实工作,安排部署有关事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氛围,号召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实际行动迎接大会的顺利召开。激发广大妇女在“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实践中团结向上、锐意进取的热情和信念,使我市妇女工作呈现出蓄势待发、朝气蓬勃的喜人局面。

  认真协调,程序严谨。筹备过程中,市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自治区妇联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认真听取积极的建议,上下互动,统筹兼顾,既要保证一些优秀妇女被推选为代表,还要兼顾到各个层面、各个行业,特别考虑到最基层,整个推选工作在团结友好的氛围中严肃认真地进行。

  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层妇联组织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细致落实代表名额。经过反复酝酿协商,民主选举,产生了通辽市参加内蒙古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认真进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妇女需要,经市妇联把关并报送组织部、纪检委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会正式代表61名,特邀代表1名,列席代表1名,这些代表来自全市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群众性和先进性。

  (记者斯琴塔娜通讯员姚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