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问内蒙古:如何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光明日报》记者:去年8月我去鄂尔多斯报道了第10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那里我充分感受到了内蒙古模范自治区的魅力。那么,内蒙古近年来是如何保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的?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始终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牢牢抓紧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中央交给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得也相当好。正是由于高度重视,工作做得好,所以当年周恩来总理称赞内蒙古自治区是“模范民族自治区”。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时认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民族工作做得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在内蒙古考察时也讲,内蒙古自治区过去是模范自治区,现在是模范自治区,将来也一定要成为模范自治区。
内蒙古始终珍惜维护模范自治区这个光荣称号,不断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从大的方面来讲,就是三句话:第一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第二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们国家之所以能做到“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像石榴籽那样抱的那么紧,就是因为有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第三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具体来讲,我们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抓发展、抓民生,这是硬道理,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第二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弘扬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巩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和谐民族关系,筑牢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三是妥善处理民族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第四是高度警惕境内外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各种势力,对破坏民族团结的势力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第五是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证。(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刘晓冬 戴宏 袁永红 月英 薛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