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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永春代表:以校地合作释放高校科技服务社会能力
内蒙古新闻网  16-03-08 16:2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傅永春代表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袁永红 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推动发展转向更多依靠人力人才资源和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如何让高校科技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充分释放,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傅永春认为,必须加强校地合作,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克服结构性调整受制于人才和科技的最大短板,实现资源共享,共赢发展。

  傅永春代表说,近日国务院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底。高校科技人才汇集,是科技成果的蓄水池,但通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驱动地方创新发展的活力仍未得到足够释放。

  傅永春代表认为,自治区高校要扎根内蒙古,主动走出去,找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在有效释放自身科技能力的同时,破解办学特色不鲜明、科研能力不强的问题。同时也要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服务社会汲取营养,获取社会资源,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傅永春建议,各级政府要强化顶层设计,围绕创新体系建设,在成果转化和现实需求之间搭建校地合作平台,助推高校科技能力得到有效释放。尤其是相关部门要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落实好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权期权税收优惠政策和分红奖励办法,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与高校建立“联合攻关,成果共享,技术共用”的合作科研运行机制,形成高校科技能力服务社会的良性机制。(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刘晓冬)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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