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市民拍下交警推车一幕获网友点赞
内蒙古新闻网  16-03-24 10:32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交警:这是我应该做的

视频截图

  昨日一大早,在新浪微博呼和浩特热门微博榜单上,一段仅有6秒钟的视频受到网友关注,也获得众多网友点赞。

  在这则视频中,视频拍摄者只拍到了一位交警帮忙推车的背影。按照微博中提示的“腾飞路与北垣街交会十字路口”这一地点,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交管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李永刚听完事情经过,很快就帮忙找到了视频中的主人公——七中队的交警那日夫。他今年25岁,是名90后。

  对于市民上传的这则视频,那日夫并不知情。看了视频后,他不好意思地说:“这也没什么,我只是做了一个交警应该做的事。”

  据他介绍,22日17时10分左右,他正在腾飞路与北垣街交会处执勤。十字路口信号灯变成绿灯时,他发现由南向北方向的路上,排在停车线后的第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并没有开动的迹象,“我过去一看,原来是熄火了,车上只有司机一个人,好像暂时启动不了车子。我赶紧先疏导交通,让后车先走。等疏导完车辆,我就帮司机推车,将车推到了不影响交通的地方。”那日夫说。

  “其实作为交警,这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熄火,先将车推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再排查车辆故障,是正常的流程。不光是轿车,我们还推过公交车呢。”对于网友的点赞,那日夫反复说这只是举手之劳,更是每一个交警应该做的。(记者王璐)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