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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加强房屋维修资金施工企业监管
内蒙古新闻网  16-04-22 10:3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包头市加强房屋维修资金施工企业监管

  19日,记者了解到,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维修资金施工企业监管。截至目前,已有12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从施工企业备选库中选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了五个专业施工企业备选库资质比选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经开标、评标,公示了五个专业73家企业入选施工企业备选库,要求今后使用房屋维修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从施工企业备选库中采用招投标方式选取施工企业;使用房屋维修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企业。

  为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施工企业备选库,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制定了《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方案》,从实施原则、实施范围、申请主体、施工企业的选用原则、维修项目分类标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按照维修内容的不同,对施工企业的选取和工程报价都做了明确要求;从维修项目申请、施工企业的选取,施工过程的监管和工程竣工结算,都做了详细说明。房屋维修资金工程项目推行招投标管理,不仅规范了施工企业的公平竞争,使资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脱颖而出,而且通过竞争使工程价格更趋合理,施工质量更有保障,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记者赵琼)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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