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图片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读图】夏季高温行车 谨防车辆“中暑”
内蒙古新闻网  16-06-01 11:0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驾驶员与乘客正在给自燃的大巴车灭火。

公交车驾驶员在检查车辆发动机。

5月27日,一辆通勤大巴车发生自燃。

  5月27日18时,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阿拉坦大街与金桥路十字路口,一辆通勤大巴发生自燃,驾驶员发现后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火势太大灭火器无法扑灭。正在这时,一辆贴有园林绿化标识的水罐车开到事故现场,驾驶员用高压水枪将自燃大巴的火熄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天气干燥、容易引发车辆自燃事故,而公交车、通勤大巴是载客量较多的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运行尤为重要。那么,公交车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如何避免车辆自燃呢?如发生自燃事故乘客怎样逃生呢?

  带着疑问,我们来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探访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如何避免事故发生。该公司保卫处赵玉明处长告诉记者:“公交车每天都要做日常保养,在运行前检查车辆发动机、线路以及燃料是否充足。驾驶员都接受过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如果遇到突发事故,驾驶员首先在安全地带停车,打开前后门,关闭车辆电路,停止发动机运转,有效疏导乘客进行逃生,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拨打119报警求助。在事故发生时,乘客不要慌张,有序离开座位进行逃生。” (记者孟和朝鲁 王鹏 通讯员 贾浩林 摄影报道)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1日10版  

[责任编辑 马铃翔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