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与乘客正在给自燃的大巴车灭火。
公交车驾驶员在检查车辆发动机。
5月27日,一辆通勤大巴车发生自燃。
5月27日18时,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阿拉坦大街与金桥路十字路口,一辆通勤大巴发生自燃,驾驶员发现后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火势太大灭火器无法扑灭。正在这时,一辆贴有园林绿化标识的水罐车开到事故现场,驾驶员用高压水枪将自燃大巴的火熄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天气干燥、容易引发车辆自燃事故,而公交车、通勤大巴是载客量较多的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运行尤为重要。那么,公交车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如何避免车辆自燃呢?如发生自燃事故乘客怎样逃生呢?
带着疑问,我们来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探访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如何避免事故发生。该公司保卫处赵玉明处长告诉记者:“公交车每天都要做日常保养,在运行前检查车辆发动机、线路以及燃料是否充足。驾驶员都接受过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如果遇到突发事故,驾驶员首先在安全地带停车,打开前后门,关闭车辆电路,停止发动机运转,有效疏导乘客进行逃生,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拨打119报警求助。在事故发生时,乘客不要慌张,有序离开座位进行逃生。” (记者孟和朝鲁 王鹏 通讯员 贾浩林 摄影报道)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1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