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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部门联合打击伤医闹医
内蒙古新闻网  16-06-03 11:3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5月31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转发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加强部门间沟通与配合,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要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要依法惩处聚众滋事等扰序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坚决果断依法制止,对挑头和主要人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他聚集人员要加强教育。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线,坚决不得纵容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院及周边巡逻防控。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医院,加强医院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为医院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同时,还要切实提高涉医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记者段丽萍)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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