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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13项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内蒙古新闻网  16-06-03 15:1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要通过实施13项举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任务要紧密结合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重点,统筹农村牧区低保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和临时救助、优待抚恤、社会福利等工作,坚持制度创新和制度衔接相结合,加大投入和精准施策相结合,兜底保障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合力推动自治区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任务要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农村牧区低保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提高农村牧区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配合做好教育救助和住房救助、加强对因灾致贫人口的生活救助、进一步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关爱服务和救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与脱贫攻坚对接、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13个方面全面推进,通过健全制度措施、加强制度衔接、推进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等举措,实现对全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脱贫帮扶和关爱救助,推动和促进脱贫攻坚民政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记者刘晓君)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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