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经济新闻 正文   
【治国理政新实践 内蒙古篇】内蒙古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
内蒙古新闻网  16-06-12 11:3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原标题: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落实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内蒙古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

  记者从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6年以来,内蒙古采取加大信贷资金保障、货币化安置等多项措施,努力实施好棚户区改造工程。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秦义说,今年以来,内蒙古在争取中央棚改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已获得国开行2016年棚改项目贷款预授信额度410亿元、农发行贷款预授信额度250亿元,为棚改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为了让棚改户更快地圆安居梦,同时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今年以来,内蒙古还加大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秦义说,部分盟市的商品房屋库存较大,自治区把棚改安置与房地产去库存衔接起来,鼓励棚改户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力争全年的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60%以上。

  内蒙古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减轻政府部门工作压力。秦义说,今年地方政府将按照市场机制,尝试把居民棚改意愿调查、棚改项目论证与评审、征地、拆迁、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棚改项目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交给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以加快棚改步伐。

  2016年,内蒙古计划实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2.1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7.3万户,林区棚户区改造2.3万户。至一季度末,已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约3.6万套,货币化安置9473套。(记者任会斌)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12日) 01版

[责任编辑 吴钰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荞麦花开
我们是优秀学员
“开学季”钱都花哪儿了?
军训结束啦!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迎接高铁时代——呼和浩特火车东站施工加紧进行
• 内蒙古首届蒙商大会暨民间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包头召开
• 呼和浩特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019年4月全线洞通
• 王君亲切接见第十七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代表
• 中共中央决定:李纪恒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 王君会见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
• 面貌一新的大黑河
专题推荐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内蒙古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