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西部城市综合统计信息资料显示:一季度,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49元,同比增长7.6%。在西部56个会员城市中,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1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西部城市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包头、鄂尔多斯和呼和浩特,均超过万元。
一季度,包头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109元,同比增长7.5%。在西部56个会员城市中,包头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4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西部城市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三位的城市分别是西宁、成都和乌海。(记者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