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19日16时,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关于首府环境保护的两批21个信访举报问题,涉及8个地区(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金川开发区)和3个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食药局)。其中,21个信访举报问题中16个属实,5个经属地政府核实不属实。
对群众举报属实的16个问题,有关部门已依法依规对18人予以问责,对2家单位予以通报,具体情况为:1.土左旗:刑事拘留2人(挖沙取土企业负责人),原因:在土左旗万盛小区附近耕地内非法挖沙取土;2.托县:行政拘留2人(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员工)、诫勉谈话1人(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原因:厂界外异味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3.回民区:诫勉谈话2人(区城管执法局人员),原因:在日常管理中未及时对烧烤摊点进行规范管理;4.玉泉区:通报批评2家单位(石东路办事处、城管执法局)、严重警告处分1人(城管中队长),原因:对露天烧烤监管不力;5.赛罕区:严重警告处分5人(什犋窑村支书、三应窑村支书、三应窑村长、苏木沁村支书、潮岱村支书)、警告处分2人(前不塔气村委委员、大厂库伦支委委员)、停止职务3人(什犋窑村长、苏木沁村长、潮岱村长),原因:对辖区内环境问题监管、整治不力。(记者 查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