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科教文卫 正文   
内蒙古:严禁普通高中“掐尖”招生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正值内蒙古各盟市中考录取阶段,会议重点部署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工作,严禁中小学特别是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违规“掐尖”招生。

  自治区要求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盟市、跨旗县(市、区)招生。严禁普通高中违规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高考定向班、复读班等名义招生、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以举办特长班、实验班、火箭班等名义分班或变相招收择校生。

  自治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治理普通高中违规跨地区“掐尖”招生现象,严格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等违规现象进行严格清查。自治区教育厅已建立对高中学籍的抽查机制,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对于私下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学籍的,将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并追究责任。

  自治区明确,在教学、招生、考试等教育活动中,实行校长问责制。对存在抢生源、乱招生等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外,有自治区级或盟市级示范(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的一律取消,对违规学校校长要全区通报,情节严重者,建议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赛车在戈壁滩驰骋
汽油价降了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十七届旅游那达慕大会暨第十三届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开幕
公益劳动需要你我他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 关于对拟提任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 【视频】相聚内蒙古 再叙战友情
• 内蒙古经历54年来最干热10天 7月中旬后可望反转
•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7月26日举行
• 我区收藏家淘到美国制地图:标明南海属于中国!
专题推荐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内蒙古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