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正文   
呼和浩特市通报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6-07-29 16:4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7月28日,呼和浩特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托县伍什家镇什拉壕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少波虚报冒领良种补贴款等问题。2011~2013年期间,张少波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良种补贴款及公路占地补偿款共45550元,用于村集体事务支出。今年4月,托县纪委给予张少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赛罕区金河镇河湾村村委会原主任马志军索要他人财物问题。2010年,马志军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土地承包给他人,并向他人索要2万元。今年2月,马志军被赛罕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月,赛罕区纪委给予马志军开除党籍处分。

  3.武川县得胜沟乡大路耗村村委会主任郑德文套取保险理赔款问题。2015年,郑德文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保险理赔款549元,并对该村村民虚假入险问题不核实不把关,导致部分农户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5946元。今年5月,武川县纪委给予郑德文党内警告处分。

  4.和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白文军挪用公款问题。2013年,白文军为帮助其妻子完成储蓄存款任务,利用职务便利将300万元公款存入到个人储蓄账户上。2015年11月,白文军被和林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2月,和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白文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李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2~2013年期间,李可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劳动能力鉴定表》,违规为他人办理病退手续,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合计75万元。2015年12月,呼和浩特市纪委给予李可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刘惠 实习生康荣)

[责任编辑 魏佩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快来看高校健身气功比赛
准备出征
共舞未来
温情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关于对拟提任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 内蒙古局地将有大暴雨!小伙伴们出行要注意!
• 赤峰市出现入夏以来最强降雨天气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十七届旅游那达慕大会暨第十三届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开幕
• 王君会见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一行
• 内蒙古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 7盟市35旗县200万人受灾 内蒙古启动旱灾救灾应急响应
专题推荐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内蒙古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