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到11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阿拉善盟和24个旗县(市、区)党组织进行常规巡视。今年5月,被巡视地区党组织陆续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其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兴安盟扎赉特旗、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4个旗区党组织因整改不到位被要求重新整改。截至目前,4个旗区党组织已重新整改完毕,并经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了整改情况。从公布情况看,4个旗区党组织以重新整改为契机,对照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各类党纪处分86人,各类政纪处分23人,辞退4人,立案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对11名违法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回民区针对教育乱收费、学校采购等问题,免去2名校长职务,给予2名校级领导留党察看、1名干部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针对村干部违纪被查办少的问题,给予5名村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攸攸板镇党委班子进行了调整。集中清退长期无故不在岗的干部4人。
陈巴尔虎旗针对干部侵占草牧场问题,共清理草场64万多亩, 2个单位、87人办理了草场清退手续,收缴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400多万元,立案6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一名科级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免去其职务。对1名处级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友安排工作问题,免去其职务,并查处了相关人员。
扎赉特旗对“苍蝇式”腐败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对33人做出处理,给予一名乡镇农技站站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回保证金。集中整治执法部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慵懒散托”问题,对12名顶风违纪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西乌珠穆沁旗对收缴企业及个人不符合政策减免的公共设施建设配套费519万元,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惠民惠牧资金的7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对违规提拔的一名旗直部门科级干部给予行政降级处理;取消了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拟任旗直部门副职人选的提拔使用,免去其职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