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跨越护栏。
8月3日,新城区交管大队组织开展了行人横穿马路、跨越护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当天共纠正违法行为500余人次,这次行动是十大类交通整治行动的其中一项。
行人过马路闯灯通行
当日9时许,在新华东街与东二环路交会口处,仅一个两分钟的信号周期内,就有20多个行人闯红灯。在红灯倒计时还有10秒时,人们就开始起步,仅有两三个人在停止线内等候绿灯亮起时再通过马路。执勤交警在纠正劝导行人,问起当事人闯红灯的原因时,他们的理由都很充分。有不少人说:“我有急事。”还有人说:“前面的人闯红灯,我就跟着走了。”甚至还有人说:“我心里有数,看见汽车离得还有一段距离,目测可以通过,我才闯红灯过去的。”
11时许,位于新华东街内蒙古博物院南门的中心护栏有一节被损坏,而许多人就瞅准了机会,看着东向西行驶的车辆是红灯时就从护栏破损处穿越而过,更有甚者还带着孩子一起横穿护栏。仅仅15分钟,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的交警就在该处查获20余起穿越护栏的违法行为,其中带着孩子一起“钻护栏”的就有8人。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在行动中发现,有不少行人认为机动车会主动避让横穿马路、闯红灯的行人。而许多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中要观察道路信息,如果车速过快,对于突然有人横穿马路会来不及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现场执勤交警闫亨利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要杜绝行人横穿马路、跨越护栏、闯红灯等的违法行为,就要让行人从思想上认识到闯红灯、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的危害性,从而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不遵守交通法规,既害人又害己。
驾驶员最怕行人横穿马路
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的行人往往是“鬼探头”事故的主角,这些行人过马路时往往很着急,有的人还拨打着电话、和同伴聊着天、小孩子还边走边打闹,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就在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执勤交警治理行人横穿马路时,发现很多家长居然带着孩子一起横穿马路,TCL门前的站牌和公交三公司的站牌一个路南一个路北,往往路南在TCL下车的行人为了赶公交,抄近道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横穿马路,而东西方向路上的车速都很快,一旦司机观察不够或者公交车遮挡视线,“鬼探头”的悲剧就发生了。
在现场采访中,一位等红绿灯的市民表示,他以前也横穿马路,自从亲眼目睹了一位行人横穿马路时发生车祸后,他再也不敢横穿马路了,过马路就走人行横道、等信号灯。
公交车驾驶员张先生介绍,他最害怕也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横穿马路的人。每次开车为了躲避行人横穿马路,都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就是这样有时候也躲避不及。人行横道明明就在不远的路口,可行人就是不走,路上的车流大、车速快,就这么穿来穿去的是很危险的。”
驾驶员王女士说,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人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肯定不会出事,可一旦出事就会后悔莫及。很多人没有意识到闯红灯的危害,她开车时经常在路口碰到行人闯红灯,就得赶紧踩刹车,晚踩一秒就可能撞上了,应该通过处罚对他们进行警示。
“过马路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反映的却是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王女士建议交管部门在一些重点路口、路段或者是公共休息区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让横穿马路的人观看交通法规宣传片,现场给他们上安全课,提高安全意识。
行人闯红灯最高可罚50元
新城区交管大队宣传股王永明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行动当天共纠正行人交通违法行为500余人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王永明说,交管部门选择按照最小处罚金额执行,行人闯红灯最高可罚50元,一般只罚5元。当事人采取不配合交警执法等非暴力手段的,依照相关规定,可以将其传唤至交管大队或中队进行调查处理。当事人采取辱骂、暴力或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妨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而在实际处罚过程中却难以实现,交警一般以劝导为主,对强行横穿马路、跨越护栏、闯红灯的进行路口“摇旗旗”、警示教育等教育处罚方式。王永明说,我市交管部门曾在不久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针对“中国式过马路”,一天的时间就处罚了近千人。在近期开展的“百日交通大整治”中,新城区交管大队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都会组织其在主要路口开展“摇旗旗”实践活动,以此来提高行人的文明出行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