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五年制高职(3+2)录取全部结束。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和家长,新生在报到时,需要本人携带考生档案,因此考生一定要领取并保存好自己的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
据介绍,考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微信(nmgzskszwx)等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一并封装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特别强调,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再统一向各招生院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首席记者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