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改革惠民举措,按照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红山区公安分局自8月8日起,在原有户政大厅办理异地身份证的基础上,在分局13个户籍派出所也开通了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限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在红山区办理异地身份证时,申请人需凭本人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也可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或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责任编辑 马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