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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一男子用假购房合同诈骗被抓
内蒙古新闻网  16-09-13 09:1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先向房地产公司“借”购房合同书,填上自己的信息后,用虚假购房合同作为抵押诈骗钱财。9月12日,诈骗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2日,呼市市民冯先生前往新城区东风路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人以虚假购房合同诈骗走了钱财。

  据冯先生介绍,2015年3月18日,冯先生的朋友吴某某以两份商品房购买合同作为抵押,从冯先生处借款30万元。当时,吴某某给冯先生写下一张欠条,承诺还款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如果逾期不还,便将两套房屋抵押给冯先生。然而欠款到期后,吴某某并未归还欠款,冯先生多次催讨后,吴某某先后归还了20万元。此后,拖欠的10万元拒不归还。

  7月22日,冯先生拿着吴某某抵押的购房合同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得知,吴某某的两份商品房购买合同为虚假合同,一份合同中的房产号实际中根本没有,另一份合同的房号另有实际房主。7月27日,东风路派出所认定吴某某涉嫌诈骗,开始对此案件展开调查。

  9月11日,警方在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附近将藏匿于此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

  经查,在2011年5月和2013年4月,吴某某先后以办理贷款、大额信用卡等名义向呼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出来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本承诺办好贷款和信用卡就归还两份购房合同,但吴某某并未归还合同,而是用两份虚假合同作为抵押物骗取受害人冯先生的钱财。

  9月12日,吴某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全媒体记者郭治华)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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