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预计到2018年底将全面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牧民工工资制度,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农牧民工工资无拖欠的目标。
内蒙古要求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牧民工工资,对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的农牧民工,施工企业要将工资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可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对无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农牧民工,由施工企业负责为其办理银行工资卡,并由银行按月代发工资。
按照职责分工,内蒙古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农牧民工工资制度的落实情况,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内蒙古将重点治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化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力争到2016年底,各地区全面理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历史欠账清单,并清理完成重大历史欠账任务的70%以上。(记者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