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帆)为了推进玉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国家从今年开始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对东北三省和我区玉米生产者给予补贴。
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在贯彻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过程中,我区多措并举,以保障全区玉米生产者者利益,促进玉米供求平衡和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定额补贴、调整结构。自治区综合考虑玉米种植面积和质量,充分发挥财政定额补贴对生产结构的调节作用,体现优质优价,推动玉米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为种好粮、卖好价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区的补贴范围为全区的玉米生产者,自治区将中央财政补贴全部用于对玉米生产者补贴,自治区对盟市的补贴额度是根据当年国家对自治区的补贴总额、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因素确定,玉米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定为国家统计局2014年认定的数据,三年保持不变。
——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地方政府要引导土地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生产者受益。
——鼓励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以保障我区优势玉米产区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自治区要求各地在补贴资金发放上做到补贴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补贴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必须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补贴标准随国家标准和资金下达情况一年一定,由盟市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盟市可以自主确定补贴旗县和区域,也可以确定不享受补贴的非优势区域;确定本地区的补贴标准、补贴依据,允许同自治区补助水平有差异。
业内人士提出,按照“价补分离”的原则对玉米生产者进行补贴,将原来隐含在玉米价格中的补贴转为明补,并将补贴与市场价格“脱钩”,既有利于保障玉米实际生产者的合理收益,又有利于推动玉米价格真正回归市场,对促进玉米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将产生深远影响。
按照我区要求,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户内其它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据了解,自治区目前已将国家相关补贴资金下达到盟市,同时要求各地抓紧落实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