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科教文卫 正文   
十一假期内蒙古高速服务站将设立便民服务亭
内蒙古新闻网  16-09-20 14:5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9月19日,内蒙古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国庆节长假期间,我区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时间为10月1日零时~10月7日24时,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高速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据了解,节前内蒙古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施工路段及易发危险路段以及途经旅游点的重点路段等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免费通行期间,该局将在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增加收费和疏导人员,提高收费站口通行效率,防止出现车辆等候拥堵或出现纠纷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大路政巡查频率,强化部门联动,与公安、交警和气象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加强交通疏导,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联合处置;通过收费所LED显示屏等媒介向社会群众发布天气、路况等实时信息,引导公众安全出行;在各收费站设立便民服务亭,全天24小时免费为来往驾乘人员提供热水、药品和修理工具等。

  出行群众可通过“内蒙古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和“内蒙古高速公路服务平台”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内蒙古ETC网站、“12122”客服热线及时查阅路况信息,选择最佳路线出行。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首届内蒙古青年电影周开幕
返程
中优客场战平 拿到保级关键分
快乐舞者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学丰何永林立案侦查
•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 内蒙古近期批复了8条公路项目,您听说了吗?
• 呼市新机场:为啥要建?建成后带来哪些变化?
• 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 李纪恒看望牛玉儒同志家属
•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
专题推荐
【专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