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城乡低保资金51.68亿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3.64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84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59亿元。从保障人数和标准看,截至2016年6月,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总人数为16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人数为54万人,农村低保人数为112万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人数为8.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年均供养标准为8598元/人,分散供养人员年均供养标准为5124元/人。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