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杨帆)为改善文物保护条件,自治区财政厅日前下达2016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13176万元。
据了解,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根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提高文物管理水平,促进文博事业发展,我区下达了本批专项补助经费,重点支持全区43个文物保护项目,主要用于自治区国家重点文物的保护规划编制、抢险加固和修缮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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