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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一司机因超员构成刑事犯罪
内蒙古新闻网  16-10-17 10:5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日前,临河区交管大队查处了一起大型客车严重超员案件,运营客车的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巴彦淖尔市首例客车严重超员入刑案件。没想到,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持被降级的驾驶证驾驶原来的客车上路行驶,结果又被查获。

  9月17日16时30分,临河区交管大队交警在临白路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两辆大型客车一前一后行驶。交警检查发现车牌号为蒙L35670的客车的核定载客为29人,车上却塞了56人,超员27人,驾驶员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随后,临河区交管大队对驾驶员薛某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将原有驾驶证级别由A1A2降级为A2A3。9月21日,警方对薛某进行了刑事立案。因为薛某此次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所以警方于9月22日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9月30日,薛某持被降级的驾驶证,又驾驶该客车上路行驶。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将其查获。

  10月14日,临河区交管大队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吕成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管部门接到薛某又驾驶客车上路行驶的举报后,将其查获。经核对,薛某此次的行为属于准驾不符。他的此次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据薛某交代,这次驾车是他要给雇佣的司机送车,他对于此次犯罪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目前,此案件正在移送起诉中。(记者白忠义)

[责任编辑 孙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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