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兴安盟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下“军令状”,启动了包括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异地搬迁、“三到村三到户”、劳务就业、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光伏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在内的10项脱贫攻坚措施。通过分类施策、集中攻坚,该盟确保年内2.2万贫困人口脱贫、乌兰浩特市区贫困人口摘帽。
在实施10项脱贫攻坚措施过程中,兴安盟实行“挂图作战、按表推进”,建立“623”挂图作战指挥系统。通过实施“菜单式”扶贫、“托管式”扶贫、“合作式”扶贫、“雇工式”扶贫模式,实现产业发展带动脱贫19912户;年内投放金融扶贫贷款8.6亿元,覆盖农户4.5万户,其中贫困户4600户;依托小城镇搬迁、产业园区搬迁、移民新村建设、幸福院安置等方式,年内实现5250人搬迁2625人随迁。
生态扶贫方面,201名贫困人口从事公益林管护实现稳定就业,52户贫困户实施退耕还林实现固定收入。为防止贫困代际传递,该盟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减免补助和免费入学政策,28.6万名高中贫困学生享受教育补助,252名贫困家庭孩子免费进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与此同时,兴安盟还不断加强劳务输出和就业培训,完成贫困农牧民致富带头人培训400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1623人,并为2000名有劳动能力、有上岗意愿的贫困人口落实农村牧区环境保洁、管理等公共服务岗位。还进一步提高了新农合补助标准,为贫困人口缴纳了新农合个人负担部分;全盟贫困人口享受低保人数达到2.97万人,年保障标准达到3385元。(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胡日查 高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