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内蒙古“金融高官”武文元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七年
内蒙古新闻网  16-10-24 09:14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21日晚间消息称,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武文元受贿案一审宣判。武文元获刑七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人民币,下同)。

  1962年10月出生的武文元,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副教授。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副书记;内蒙古农信社党委副书记、主任。

  作为内蒙古金融界“高官”,武文元于2014年9月10日落马。彼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武文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两天后的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武文元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2015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武文元决定逮捕。

  记者了解到,武文元也是继内蒙古银行前后两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姚永平和副行长延城落马后的又一金融界“高官”,一度引发外界瞩目。而介于其身份特殊,该案于今年5月31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异地开审。

  检方指控,武文元利用其担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副理事长,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合计人民币3377296.18元。

  内蒙古检察院21日消息称,该案由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武文元获刑七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李爱平 乌娅娜)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降雪了
【现场】精编细织仿古地毯
文化送基层
【定格】“歌”颂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秦义当选呼伦贝尔市委书记 于立新姜宏当选副书记
• 罗永纲当选为通辽市委书记 包振玉杨静波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扶贫新模式 看看内蒙古“旅游+扶贫”样板咋实现双赢?
• 奇巴图同志任兴安盟委副书记、提名任兴安盟盟长
• 艾丽华任乌兰察布市委书记 费东斌任副书记提名为市长候选人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
• 毕力夫任赤峰市委书记 孟宪东王东伟任副书记
专题推荐
深改组1000天
【专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