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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举措
内蒙古新闻网  16-10-31 10:1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了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要求2016年未达标盟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5%(已达标的PM2.5年均浓度不得高于201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2015年相比均下降2.8%。

  计划提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依托已建成的自治区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及自治区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对未来几日环境空气质量和变化趋势进行研判,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的准确性,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各级环保、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会商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同时,加强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配合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做好季节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燃煤锅炉整治、重点行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集中供热、供气管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冬季采暖期间,严格煤炭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对供暖企业实施错峰供热,制定分段启停炉计划,避免污染物集中排放,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几率。

  计划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违法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集中力量查办环境违法大案要案。(记者刘晓君实习生靳文佳)

  

[责任编辑 吴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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