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公布,7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方案》明确,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逐步推进每天一节“体育课”工作;2017年,各学段至少增设一节体育课;到2020年,各学段全面实现每周五节体育课。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从小学学段开始逐步增加体育课时数。即1-2年级由每周4节增加到5节,3-9年级由每周3节增加到5节,10-12年级由每周2节增加到5节。高等学校要以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将锻炼时间、质量与学分挂钩,确保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或文体课(活动)。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