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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不力 内蒙古部分盟市被点名通报
内蒙古新闻网  16-11-11 10:1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内蒙古于9月份开展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11月10日,内蒙古文物局正式对外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长城执法专项督察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内蒙古部分地区未出台长城保护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长城保护执法工作滞后,长城破坏案件时有发生。

  《报告》对自治区部分地区长城保护不力进行了点名通报,《报告》明确提到,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交界处明长城、鄂尔多斯市与乌海市交界处的秦汉长城、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与黑龙江省交界处金界壕等地,发现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开矿、施工、建房、修路、农耕作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有的已威胁到长城本体。有的盟市旗县政府、文化文物部门工作不力,对长城破坏案件处理不及时,久拖不决。

  此外,自治区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还发现自治区各盟市长城保护经费基本上都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基本上都没有专门的长城保护和执法机构,长城保护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针对长城督察发现的问题,内蒙古文物局将在组织全区各盟市编制本地区长城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在年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并报请国家文物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公布。结合各地长城保护和正在进行的全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由自治区文物局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公布,该项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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