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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大调整 增设11个单位
内蒙古新闻网  16-11-11 10:1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上午,呼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召开体制改革调整人员见面会。经过4个月的前期准备,11月10日,呼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所有调整人员正式到位。此次划转,“呼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取代了“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划转后市本级机构新成立11个单位,加上之前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5个二级单位及其下属管理的一个公司。目前,呼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共有17个二级单位。

  划转后,市本级机构新成立的11个单位分别是“绿地广场景观管理局”、“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市政公用设施和管线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局”、“城市管理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分局”、“固体废物管理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管理协调处置中心”、“城市管理应急处置中心”、“城市治理研发推广中心”。

  记者了解到,前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环境卫生管理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一、二、三支队”5个二级单位以及由该局管理的“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加上上述新成立的11个单位,呼市城市管理全系统一共为17个二级单位。

  此次改革职能职责划转调整的范围广,涉及与城市建设、管理、发展有关的管理事项20多项。主要包括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垃圾处置、施工建设、房屋销售、市政及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空间、城市广场、住宅小区物业及秩序、社会生活噪声、焚烧所产生的污染、静态车停放、各类经营市场、施工用水排水、破坏城市河道等事项。其中,由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管理职责和行政执法权有28项;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有18项,基本涵盖了城市管理方面与市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相关的所有领域。(记者赵新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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