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机关结合林区冬季发案特点,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局势的持续稳定。
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机关协同各部门、各警种联合作战,抽调警力分赴林场、工队、沟叉、居民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开展巡逻、检查及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对非法狩猎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
10月18日,绰尔森林公安民警巡逻时发现1只受伤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细嘴松鸡。经过民警多日的精心照料后,将已恢复健康的细嘴松鸡放归大自然;10月20日,牙克石森林公安局紧急救助1只受伤落在呼伦贝尔精神卫生中心院内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乌林鸮,并于翌日将其放飞;10月23日凌晨,乌尔旗汉森林公安局民警巡逻在乌兴干线巡逻时,在一辆面包车内抓获3名携带汽船、发电机、逆变器等非法电鱼工具的犯罪嫌疑人;10月27日,库都尔森林公安局设卡民警截停一辆面包车,当场查获汽改口径步枪1支、口径子弹11发,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同时,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对辖区内林场、野生动物迁徙繁衍地、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木材检查站等重点区域及公路干线进行巡逻清查,深入农贸市场、饭店、野生动植物产品经营等场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物在林区安全越冬。(记者 施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