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科教文卫 正文   
18日起内蒙古统一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内蒙古新闻网  16-11-17 23:30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11月1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内蒙古自11月18日起,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今后,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两证整合”是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11月9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发改委、法制办六部门共同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确定我区11月18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据悉,此次“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实行,涉及全区133.2万个体工商户,占全区76.9%的市场主体。通过“两证整合”登记模式,将由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核发一照、信息共享”。通过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模式,为公民从事个体经营提供便利,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冯雪玉)

[责任编辑 刘俊霞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四子王旗举办迎接“神舟十一号”回家暨2016年感动四子王旗人物颁奖晚会
交警对占道违章停车车辆贴罚单
快递小哥 最熟悉的陌生人
公园建在家门口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呼和浩特12355校园普法小记者选拔活动启动
• 两年投入3.2亿 内蒙古这项固边工程能量不小
• 内蒙古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10名官员立案侦查
• 【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聊聊你的故事吧】“我要在检验检疫的舞台上大展拳脚!”
• 【亮丽内蒙古·北疆新跨越】呼伦贝尔市借助“一带一路”厚植开放优势
• 【定格】“光棍节”告别单身
• 布小林: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专题推荐
深改组1000天
【专题】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 【专题】第十三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