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
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同意第九届委员会的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客观总结了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报告充分体现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反映了全区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共同心愿,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的殷切希望,“四个着力”的重点任务,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奋斗目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是一个求真务实、继往开来、催人奋进的报告,对开创我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决定,在吸收各位委员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将报告提请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