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重要指示精神之时,鄂尔多斯市紧绷安全生产之弦,紧急对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按照国家新统计口径,1-8月,鄂尔多斯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即生产经营性)46起、死亡47人,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40起、死亡41人,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发生2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下降”趋势,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明显。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要求各部门、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旗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员工身上,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眼下,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开展的“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已全面展开,在整治之时要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检查。对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都要建立档案,明确责任,逐条整改,逐项落实,确保隐患治理无死角、全覆盖,真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记者郭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