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现有数百万困境儿童需要救助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困境儿童大概有数百万,其中,以重度残疾儿童为主,也包括父母长期服刑或强制戒毒的孩子。对困境儿童分类别、分层次,给予不同内容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是民政部在2013年就提出的。
在民政部的相关文件中,儿童群体被分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四类。其中,困境儿童分为三类: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分为四类: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
今年6月13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意见》对困境儿童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处于不同困境的孩子有不同的需求。《意见》指出,坚持分类保障。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区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