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赛:小骏,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近日,工信部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小骏:这真是个不错的消息。一直以来,买来的手机预装软件太多,却又卸载不掉,一些预装软件耗流量、占内存、侵隐私,这些问题困扰着许多智能手机用户。此次工信部给消费者权益做加法,值得点赞与肯定。
小赛:是啊,给手机预装常用软件原本是一桩好事。对于那些对手机软件一窍不通的“菜鸟级”用户而言,省去了许多麻烦。然而,由于手机软件预装过于任性,无法按照常规办法进行修改或删除,给消费者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
小骏:事实上,预装软件无法删除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无论是生产厂商,还是手机批发商甚至是运营商,都能从中获利。据调查,目前市场上每款预装软件的平均费用是3元左右,假设某厂商的年出货量为3000万台,手机厂商仅从这一款软件上的获利就接近1亿元。
小赛:归根结底,手机厂商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实质是利益二字作祟。而这种利润,是以侵犯手机用户的知情权、财产权、隐私权、选择权等各项权益为代价的,亟需严加打击和规范。
小骏:从这个角度而言,此次工信部出台“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规定,可谓是对手机软件过度安装的把脉问诊与对症下药,彰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与尊重,真正实现“我的手机软件我做主”。
小赛:当然,要让“手机预装软件可卸载”的消费权益,不折不扣地回归消费者,不能仅止于一纸规定,更有赖于构建立体式的监管网络及严厉的问责机制。
小骏:没错。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出台规定后强化督查力度,让那些顶风作案或变相过度预装手机软件者付出沉重代价。只有让蔑视政策法规者付出代价,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才会落实到位,“我的手机软件我做主”也才会成为现实。(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籍海洋)